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0〕3号)要求,农业农村部近日对2018年监测合格和递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开展了第九次监测。经过初步监测、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公布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的名单,无锡天鹏公司顺利通过此次监测。
天鹏公司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将继续担责任、勇担当,继续践行食品工业是道德工业、食品工程是良心工程的经营理念,承担起属于自己的社会责任。